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目录》通知
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目录》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规定,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目录》(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需求目录》)进行补充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各地区近3年内培训人数较多、促进就业效果明显的未列入现有《重点产业需求目录》的职业(工种)和未列入现有《重点产业需求目录》的各地方主要产业和特色产业职业(工种)。已列入《重点产业需求目录》的职业(工种)不需填报。
二、调整建议。各盟市可结合培训成本、实训耗材、培训场租和培训时长等综合因素,对现有《重点产业需求目录》的职业(工种)提出调整建议。
三、工作要求。科学、准确调整《重点产业需求目录》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和汇总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结合新产业、新业态、新发展模式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提出补充和调整建议。
请各盟市按上述要求,组织填报《重点产业需求目录培训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重点产业需求目录调整表》(附件2),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 毛常盛 庞东煜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王晓娜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