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保监会出台23条措施加强 服务民营企业

 

 

银保监会出台23条措施加强 服务民营企业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2/26 9:52:43   |   浏览次数: 1406


   民营企业再迎利好。

  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 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持续优化 服务体系、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公平精准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着力提升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效率、从实际出发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推动完善融资服务信息平台、处理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防范 风险的关系、加大对 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督查力度等8个方面,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 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提出了23条细化措施。


  对各类 机构提出具体要求


  优化 服务体系是更好服务民营企业的基础。为此,《通知》对不同类型的 机构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 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 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 服务方式。


  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银行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保险机构要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民营银行方面,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推动其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 服务体系。


  此外,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从机制上引导 服务民营企业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通过调研,银保监会发现部分 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还不到位。他表示,市场、企业的需求是多元化的,但是银行保险机构往往“垒大户”,不太愿意下苦功夫,对小微企业“扫街”很辛苦,不如坐在家里喝着咖啡、吹着冷气、等客上门,但这样恐怕不能解决小微企业的需求。


  因此,《通知》从机制上对 服务民营企业进行引导,要求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


  商业银行要于每年年初制定民营企业服务年度目标,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对服务民营企业的分支机构和相关人员,重点对其服务企业数量、信贷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对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质量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以及在客户体验好、可复制、易推广服务项目创新上表现突出的分支机构和个人,要予以奖励。


  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相关人员责任,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


  提升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效率


  据周亮介绍,当前,新兴科技运用在 领域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有银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包括区块链等技术,甚至利用各种交易模式的场景和平台,加强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地方的税务、工商等信息共享,都可以成为下一步为小微企业放贷、增信的补充手段,增加信贷评估的精准度。


  对此,《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积极运用 科技手段加强对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的支持,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在探索线上贷款审批操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将一定额度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的发起权和审批权下放至分支机构,进一步下沉经营重心。


  同时,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通过推广预授信、平行作业、简化年审等方式,提高信贷审批效率。特别是对于材料齐备的首次申贷中小企业、存量客户1000万元以内的临时性融资需求等,要在信贷审批及放款环节提高时效。加大续贷支持力度,要至少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在新闻发布会上,周亮也指出:银保监会把监管的重点聚焦到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


  处理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防范 风险的关系


  银保监会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89%;2018年,商业银行累计核销不良贷款9880亿元,较上年多核销2590亿元,从而腾出更多空间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


  《通知》此番则强调,在服务民营企业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防范 风险的关系,具体来讲:


  商业银行要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不断提升数据治理、客户评级和贷款风险定价能力,强化贷款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风险管理。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做好贷中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防止被截留、挪用甚至转手套利,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形成新的风险隐患。


  银行业 机构要继续深化联合授信试点工作,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遏制多头融资、过度融资,有效防控信用风险。


  明确两组监督时点


  未来,银保监会将对 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通知》指出,2019年督查重点将包括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是否有效建立、贷款审批中对民营企业是否设置歧视性要求、授信中是否附加以贷转存等不合理条件、民营企业贷款数据是否真实、享受优惠政策低成本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等方面。相关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严厉打击 信贷领域强行返点等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有关机关依法查处。


  更重要的是,《通知》还设置了两组明确的时间节点:


  一是商业银行要在2019年3月底前制定2019年度民营企业服务目标,结合民营企业经营实际科学安排贷款投放。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力争总体实现余额同比增长30%以上,信贷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是银保监会将在2019年2月底前明确民营企业贷款统计口径。按季监测银行业 机构民营企业贷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法人机构制定实施差异化考核方案,形成贷款户数和金额并重的年度考核机制。加强监管督导和考核,确保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并将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相关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