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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开展 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2-12   |   访问次数: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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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 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相应阶段内 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短期内,突出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到2020年,要确保 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 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 服务持续改善、涉农 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中长期,突出目标的规划性和方向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 体系,最终实现城乡 资源配置合理有序和城乡 服务均等化。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 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 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 机构回归本源;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 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村 供给;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 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推广、“三农”绿色 等,强化 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充分发挥股权、债券、期货、保险等 市场功能,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加强 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 生态环境,增强农村地区 资源承载力和农村居民 服务获得感。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落地,《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货币政策、财政支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提高 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机构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同时,开展 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 机构进行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强化对 机构的激励约束,有效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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