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交通运输标准预算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交通运输标准预算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19〕6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铁路局综合司、民航局综合司、邮政局办公室,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管各社团,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做好2020年度交通运输标准预算项目(除工程标准项目外)立项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面向需求,突出重点。服务支撑国家重大战略,聚焦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紧密围绕行业发展急需,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二)落实部署,优化体系。落实《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有关部署,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支撑交通强国建设的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
(三)分类申报,准确定位。根据项目特点,按制修订类、研究类和支撑类项目进行分类申报,支持服务行业管理、具有较强公益性和基础通用性的标准化项目。
二、申报重点方向
1.制修订类项目。优先支持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的标准、基础标准,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国际国内同步推进的重点标准制修订项目。
2.研究类项目。包括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所需的政策制度、体系研究以及标准预研项目。
3.支撑类项目。包括标准外文版翻译、标准宣贯、实施效果评估等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交通运输标准预算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交办规划〔2017〕2号)《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交办财审〔2016〕13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交办财审〔2018〕174号)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2020年度交通运输标准预算项目的单位和建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承担过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经验,建议的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标准编写规定,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组织解决项目实施中技术问题的专业能力。
(三)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公函、申报书(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其中制修订类项目需提交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研究类项目需提交研究大纲,支撑类项目需提交实施方案)。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附件4),部内司局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领域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行业发展需求,对收集到的项目申请提出审查建议,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部。
(二)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也可直接申报。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部。
五、联系方式
部科技司:董丽丽、赵晓辉;
电话:010-65292803、65292100(传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donglili@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1.附件1:2020年度交通运输标准预算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