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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12   |   访问次数:117    |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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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交办公路函〔2019〕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属各单位:

  为推进公路交通高品质发展,切实发挥技术标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公路工程建设发展实际需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2017)的定位与原则。

  (二)根据交通强国战略目标,落实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绿色智慧、开放融合的新时代交通发展要求。

  (三)注重解决公路工程的共性问题和短板,注重提升公路工程技术水平,满足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发展需求。

  二、征集范围

  涵盖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全过程所需要的技术、管理与服务标准,以及相关的安全、环保和经济等方面的标准,但不包括公路工程产品的行业标准。主要包括:

  (一)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重点工作所需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

  (二)公路工程行业亟需的耐久性设计、交通安全、绿色环保等领域的标准。

  (三)公路工程行业已具备制定标准条件的基础性标准。

  (四)引领行业发展的智慧(智能)公路相关标准。

  (五)公路工程行业需求量大的标准图集等。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立足公路工程技术发展实际,认真提出项目申报建议,所申报的标准(定额)项目应符合《公路工程标准体系》总体范围。

  (二)申报2020年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的项目应与现行及在编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附件1)不重复或不冲突。

  (三)申报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的主编单位和主编人员,其资格条件应满足《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 A02―2013)的规定。原则上,同一主编不得申报超过2项以上标准项目。

  (四)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附件2)。立项申请报告的收集、整理工作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负责。请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立项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hc@.rioh.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联系人:刘硕,电话:010-65292276;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联系人:王巍,电话:010-62079983、1358151715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608室;邮编:100088;电子邮箱:shc@rioh.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

  附件:

  1.附件1:现行及在编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清单.doc

  2.附件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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