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服务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服务指南》的通知
内矿储审发〔2020〕10号
各有关矿业权人、建设单位、评审专家、评审备案工作人员:
为落实巡视整改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储量评审工作制度,简化管理程序,提高评审备案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关于重新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56号),结合自治区评审备案工作实际,评审中心组织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服务指南》,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2020年12月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