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提高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和管理效率,完善监测评价制度,准确评价产业园建设成效。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关于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的通知》,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9年,自治区开展了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批准建设了41个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为规范产业园建设,2022年我厅起草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指导意见(试行)》,有效指导了自治区产业园项目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52号)相关要求,我厅重新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指导意见》。
二、主要框架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基本条件、建设要求和资金使用5个部分内容。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结合当前农牧业产业发展形势,对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进行了重新阐述。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促进生产要素集聚、推进一二三产融合、鼓励经营主体入园经营、提升农牧业核心竞争力等5个方面对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的建设任务进行了阐述。
第三部分:基本条件。分别从规划布局、主导产业、生产要素、绿色发展、联农带农、政策支持、组织管理等7个方面明确了建设标准,也新增加了以加工业为主产业园建设基本条件。
第四部分:建设要求。结合当前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也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农牧部门的职能职责。
第五部分:资金使用。结合近年来产业园建设实际需求,从规范管理、支持方式、使用范围等3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