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读 《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 2018-06-11   |   访问次数: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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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时代的高校担当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读《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

  高校如何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领域有所作为?教育部奋进之笔“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第四场走进浙江,记者就教育部日前发布的《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采访了教育部科技司司长雷朝滋。

  记者:教育部和有关高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人工智能领域的现状与进展如何?

  雷朝滋:高校处于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结合点,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高校以占全国不到10%的研发人员,不到8%的研究经费,承担了全国60%以上的基础研究,承担60%以上的重大科研任务,建设60%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60%以上国家科技三大奖励,发表科技论文数量和获得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均占全国80%以上。

  《行动计划》印发后,教育部和有关高校深入推进落实并取得积极进展:同意并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建成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高地;在2018年认定的首批612个“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布局建设了57个人工智能类项目;截至2017年12月,全国共有71所高校围绕人工智能领域设置了86个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

  记者:《行动计划》针对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雷朝滋:一是聚焦并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核心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推进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高级机器学习、类脑智能计算和量子智能计算等基础理论研究;加快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知识计算、深度推理、群智计算、混合智能、无人系统、虚拟现实、自然语言理解、智能芯片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在核心算法和数据、硬件基础上,以提升跨媒体推理能力、群智智能分析能力、混合智能增强能力、自主运动体执行能力、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构建算法和芯片协同、软件和硬件协同、终端和云端协同的人工智能标准化、开源化和成熟化的服务支撑能力。

  二是加快建设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基地。围绕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和公共支撑平台等方面需求,加快建设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交叉前沿突破和国家区域发展等重大需求为导向,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各类国家级创新基地培育。

  三是加快建设一流人才队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高校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声誉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支持高校组建一批人工智能、脑科学和认知科学等跨学科、综合交叉的创新团队和创新研究群体;支持高校依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大力培养引进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加强对从事基础性研究、公益性研究的拔尖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的稳定支持。加强高水平科技智库建设。

  记者:《行动计划》在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方面有何举措?

  雷朝滋:高层次人才培养要不断加强。学科建设方面,支持高校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设置人工智能学科方向,深入论证并确定人工智能学科内涵,完善人工智能的学科体系,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支持高校自主设置相关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

  专业建设方面,加快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版),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重视人工智能与计算机、控制、数学、统计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探索“人工智能+X”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校对照国家和区域产业需求布点人工智能相关专业。

  教材建设方面,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和资源向教育教学转化,推动人工智能重要方向的教材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特别是人工智能基础、机器学习、神经网络、模式识别、计算机视觉、知识工程、自然语言处理等主干课程的建设,推动编写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本科生、研究生教材和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将人工智能纳入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内容。

  人才培养力度方面,引导高校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并通过增量支持和存量调整,稳步增加相关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合理确定层次结构,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力度。

  此外,还要努力构建多层次教育体系。在中小学阶段引入人工智能普及教育;不断优化完善专业学科建设,构建人工智能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大学基础教育于一体的高校教育体系;鼓励、支持高校相关教学、科研资源对外开放,建立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人工智能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刘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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