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 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国有 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 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国有 资本管理法治建设,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财政部起草了《国有 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6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 司或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国有 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20年5月9日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