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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安全评估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9   |   访问次数:1206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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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企业

安全评估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应急函〔2020〕170号

各盟市应急管理局: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了3起较大化工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风险管控能力缺失、检维修作业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各地区要保持高度警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为主线,结合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第三轮排查治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估。截至10月10日,全区应开展评估企业数493户,已完成评估企业数230户,完成率46.65%;共投入资金2280万元,发现问题隐患13139条,完成整改4411条,整改完成率33.57%;自治区实施行政处罚189万元、停产整改4户,各盟市实施行政处罚 65.8万元,停产整改5户。通过安全评估,并将评估和执法相结合,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评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仍存在多数地区评估进展缓慢、评估结果应用不足,个别地区评级认定不准确等问题。各地区要对标对表,切实加快评估进度,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要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进一步配齐配强专家队伍,确保能精准发现问题隐患,评级结果真正反映企业实际情况。要督促企业分类制定相应管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促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二、统筹做好近期各项重点工作。各地区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结合安全评估统筹推进近期各项重点工作,集中攻坚重点难点任务,积极推进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第三轮排查治理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和重点岗位职工职业技能晋级培训,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建设任务。

  三、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由于冬季气候严寒等不利因素,第四季度历来是化工事故的高发时段,我区去年第四季度发生化工事故3起,死亡2人。各地区要深刻吸取区内外事故教训,针对季节性特点,结合安全评估和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第三轮排查治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重点排查企业防寒潮大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防企业因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而导致事故发生。要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要谋划好明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安全评估、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尽早申请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能及时开展。

  附件:2020年各盟市评估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2020年企业安全评估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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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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