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健全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内工信中小字〔2020〕316号
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指导意见任务进行了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进展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后续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
联 系 人:李攀峰
联系电话:0471—4824963 4825244(传真)
邮 箱:nmgzxj@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月6日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