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2025年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开展2025年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节综字〔2025〕98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
2025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工业节水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思路,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节水行动的安排部署,全面提升工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发挥节水先进企业、工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和《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全面开展2025年度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创建力度
各盟市要将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作为落实自治区节水行动的重要举措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的重要内容,聚焦重点用水行业和高耗水行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全面创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要按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水效示范创建要求,加快自治区、盟市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分级创建进度,重点用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及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及以上企业做到应创尽创,确保完成自治区节水行动要求和“十四五”节水型企业创建任务。
二、部门协作,加强政策支持
各级工信、水利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对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的政策引导,在绿色化改造、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工作中重点支持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优先保障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需求。
三、紧抓落实,全面开展创建
各盟市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强化服务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积极做好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审核推荐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扫描盖章版)、推荐汇总表(附件1、2.含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盟市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由各盟市组织实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将不定期通报各盟市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情况。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2月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